关于报送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和结题材料的通知

发布者:苏彤发布时间:2020-01-02浏览次数:468

各有关单位:

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要求,在研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每年须提交年度进展报告,2019年度应结题的项目须提交结题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展报告

1. 此次须提交年度进展报告的项目清单见附件1。请项目负责人于1月12日前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按要求在线撰写进展报告,学校在线审核,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2. 填报时注意:填写“重要研究进展”用文字描述,不要使用图表或公式;“研究成果”部分使用“成果在线”匹配相关成果,“未标注”的期刊文章不要添加,专利和奖励等成果可以“未标注”;“附件”部分不需上传已通过“成果在线”匹配的成果和进展报告电子版。

二、项目结题

1. 2019年度应结题项目清单见附件2,请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确保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关于填报《结题/成果报告》的说明见附件3、4。

2.《结题/成果报告》中的摘要包括项目摘要和结题摘要两部分,其中项目摘要的内容从计划书中自动生成,结题摘要须以深入浅出的语言简明扼要地概括出项目的精华,如背景、方向、主要内容、重要结果、关键数据及其科学意义等。

3.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应当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等成果。请不要将待发表、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及项目批准号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4.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附件5)要求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决算审核及申请盖章到财务处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行健楼C111)办理。由多个单位共同承担的项目,合作研究单位参与者应提供经本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后的分决算,交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总决算。

5.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认真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经学校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打印系统生成的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于2月17日前向科研院自然办(行健楼C308)提交2份经本人签字、财务处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不含附件材料,双面打印)。《结题/成果报告》中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依托单位审查意见由科研院统一办理。

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报告全文。请相关项目负责人按照《中国矿业大学纵向科研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中矿大〔2019〕17号)要求及时办理项目结余经费的使用手续。

7. 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将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理。

三、其他事项

请相关项目负责人保持手机和邮件畅通,如联系方式发生变化请及时告知,以方便及时联系沟通。


联系人:修伟杰、丁栋

联系电话:83590165

Email:zrb@cumt.edu.cn

QQ矿大科研高级群:142052184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