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与物理学院
材料类2019级大类分流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一、组织机构
按照《中国矿业大学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指导意见(试行)》。学院成立由学院党政领导、系主任、教学管理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学生大类分流工作。
二、分流原则
遵从入学志愿原则,招生时按照材料类招生。分流后材料类的学生进入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学习。
三、接收人数
材料类专业同学全部进入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共8个班。
四、工作流程
大类分流工作根据学校大类分流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进行。
材料与物理学院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