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26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根据研究生院 “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学分自查、提前毕业申请
1.学分自查
确认满足符合培养方案及学生手册规定的培养各环节学分要求,成绩合格,且学术水平达到《中国矿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的学位申请者,应在3月20日前完成学分自查,方可进行论文送审、答辩和学位申请。
2.提前毕业申请
拟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应于3月20日前通过“新版研究生培养管理系统操作说明” (以下简称“新系统”)填写并下载个人《提前毕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经学院审核后交研究生院学籍服务中心审批。提前毕业要求参照入学当年学生手册和学院相关规定。
《提前毕业申请表》导出方式:登录系统—学籍管理—学籍异动申请—异动类型选“提前毕业”—提交后点击“操作”按钮下的
图标打印表格。
(二)学位论文格式审查、提交、抽查、送审和评阅
1.学位论文格式审查
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按照《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定及模板(2026版)》(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论文撰写规定及模板(2026版)”)要求撰写论文,申请者须在提交送审论文前和学位论文答辩后3日内共两次登陆https://cumt.lun51.com/yjs进行学位论文格式检测(详见“新系统”-“消息通知”),合格者方可申请学位。未按时进行格式检测、格式检测不合格的,不予受理送审和申请学位事宜。
2.学位论文提交、抽查、送审和评阅
(1)学位论文评审预报名工作。拟于2026年上半年申请硕士学位的申请者,应于3月25日前通过“新系统”网上申请,完成论文评审预报名工作(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错过预报名截止时间的不予补报,不再受理本次论文送审、答辩事宜。预报名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方可进行送审学位论文提交。
(2)申请者学位论文提交工作。完成学位论文撰写(须完成学位论文格式审查)的所有学位申请者应通过“新系统”,按“双盲”送审学位论文格式要求(详见附件3)于4月13日前完成送审学位论文提交。
(3)学位论文“查重”检测工作。4月16日前,学院完成对已提交“双盲”送审的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查重”检测工作(查重检测标准详见附件5)。
(4)学位论文抽查和“双盲”送审工作。按照《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办法》(2021年9月修订,详见研究生手册第69页),研究生院组织上半年硕士生学位论文抽查工作并公示抽查名单。被研究生院指定抽查的硕士研究生最迟在4月16日前提交论文送审表至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未被学校指定抽查的硕士学位论文通过平台双盲送审。
3.“双盲”送审学位论文要求
“双盲”送审学位论文仅需保留封面页和论文主体部分(包含从摘要至作者简介),要求PDF格式,不超过20M。具体格式要求详见附件3。
4.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严格按照《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与实践成果评审办法》的规定进行。
(三)论文答辩
1.集中答辩
硕士研究生答辩工作将在5月20日-30日之间由学院统一聘请答辩委员,按学术型和专业型分别集中组织答辩。
江苏省创新工程立项负责人应在答辩前通过结题考核,未通过结题考核者不予受理答辩和学位申请相关工作。
2.申请论文答辩的研究生须提前三天登陆“新系统”进行论文答辩公告,未进行答辩公告的研究生不能进行论文答辩。答辩前需以班级为单位、按学号顺序向学院提交:(1)论文5份,需导师签字;(2)学位申请书(模板见附件6);(3)答辩成员审核表(模板见附件7);(4)专业实践环节考核登记表(详见附件8,仅专硕提交)。
3.答辩通过后,研究生应根据答辩专家的意见在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委员会(简称分委员会)会议召开之前完成对论文的修改,并将修改情况填入《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登记表》(系统导出),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审阅后方可作为存档学位论文提交有关部门(研究生院、图书馆、档案馆)进行归档。
(四)学位申请
1.答辩通过的研究生应及时登陆“新系统”进行学位申请(学位申请前应先在系统内完成存档论文上传和“学位授予信息核对”),答辩通过后3日内以班级为单位,向学院提供以下学位申请材料:
(1)《存档学位论文》1本(PDF版,通过“新系统”上传)(须经过学位论文格式审查);
2.学院按照研究生院相关要求完成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研究生院将对所有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进行跟踪抽查,如发现不符合学位申请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
3.6月5日前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委员会组织召开学位评定会议,审议本次学位授予情况。
(五)答辩后“查重”检测
学院于6月5前组织对研究生提交的存档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查重”检测工作,检测结果被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委员会认定为不合格的论文,暂缓或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六)学位论文存档
1.学位申请前
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应在答辩结束后,尽快完成对学位论文的修改,通过“新系统”上传“存档学位论文”(格式要求见附件4),并在“学位授予信息核对”界面进行学位授予信息核对(操作说明见附件2),“存档论文基本信息”(论文题目、专业名称、研究方向、指导老师、学位类别等)须与最终版存档论文保持一致。
2.学位申请后
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除了通过“新系统”上传“存档学位论文”外(PDF格式),还应再向校图书馆和档案馆提交纸质版学位论文(图书馆1本,档案馆1本)。
3.学位论文审核
因所有学位论文电子版、纸质版需提交教育部学位中心,各申请学位的研究生要按照要求认真提交学位论文最终版(并确认已签署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等),导师、学院研究生管理人员须严格在“新系统”内审核,一经审核并交付教育部学位中心后不得更改、撤换。
二、相关要求
1.未在规定时间提出申请的研究生,学校和学院本次不受理其学位申请。
2.学位论文一般情况下应按照学术研究公开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则予以公开。不列入国家和学校保密范围,但因涉及专利申请、成果推广、技术转让等原因,需在一段时间内(不超过两年)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应于6月10日前(过期不再受理),书面提出学位论文延期公开申请,研究生本人根据需要填写《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延期公开申请审批表》(详见附件9),提交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审定。延期公开的学位论文按正常程序进行学位论文评阅(包括学位论文盲审)和答辩。
3.如学位论文在《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和万方数据电子出版社出版,作者可联系杂志社领取稿酬。
材料与物理学院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日
附件:
附件1.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定及模板(2026年版)及格式检测操作说明zip
附件5.中国矿业大学材料与物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实施办法(试行).docx
附件9.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延期公开申请审批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