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师德师风教育,推进学院干部教师的廉洁从教,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成立院廉洁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组长,院党委纪检委员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党支部书记代表2人组成。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学校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提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度计划和具体措施的意见建议。
2.了解和掌握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提醒、督促各位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完成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3.组织开展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学校和上级布置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
4.组织面向学院师生员工开展纪律规范和廉洁自律教育,对学院师生员工执行党纪和各类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解和检查,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5.协助领导班子成员以内部制度建设为重点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断完善学院廉政风险点清单及其防控措施,督促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6.及时向学校纪委汇报需要学校重视并解决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以及学院领导干部违反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重要制度的行为。
7.完成学校党委和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