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成立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由院党委宣传委员、党政事务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党支部书记、政治辅导员组成。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学校党委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制定落实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强化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
2.每学期至少一次专题研究学院意识形态与宣传思想工作,主要领导每年度要向本单位师生员工做一次形势与政策报告。
3.规范和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创新开展网络思政教育,以媒体融合为基础开展宣传工作,凝聚校园正能量。规范做好学院讲座论坛、课堂教学、教材选定、涉外合作、少数民族、学生社团、宣传阵地、宗教等工作。
4.加强对教学院系、实验中心、各党支部、办公室等部门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和考核工作,及时了解学院师生员工思想动态,不定期对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学院通报。
5.规范和加强宣传队伍,加强教师政治纪律教育,强化新聘教师、青年教师、回国留学人员、出国访学教师等的政治业务培训。强化辅导员的理论培训,提升素质,增强政治敏锐性。
6.加强对关键领域、重点环节的风险排查,提升意识形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7.负责推进校园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育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