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与物理学院关于开展智慧教育平台和现代教学手段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
各系、中心:
为切实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落实教育部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试点高校的工作部署,根据我校《关于开展智慧教育平台和现代教学手段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教务通知(2022)第133号]要求,在全院范围开展智慧教育平台和现代教学手段使用情况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检查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教师自查:教师填写自查表;
第二阶段学院抽查:学院根据教师自查情况组织各系中心、教学督导进行抽查;
第三阶段教育学习:根据抽查情况组织部分教师学习智慧平台和现代教学手段的使用方法。
二、检查对象
所有上学期、本学期开设理论课程的教师。
三、检查内容
教师熟练掌握现代教学工具、智慧教育平台的情况。检查使用现代教学工具签到和课堂互动情况,检查教师采用智慧教育平台开展课程资源建设和学生过程评价情况。
四、时间安排
1.教师自查阶段:9月10日-9月20日
2.学院抽查阶段:9月20日-10月15日
3.组织学习阶段:10月15日-10月30日
五、相关要求
1.本学期已经开课的教师,通过学校智慧巡课系统观看回放,或随堂听课方式抽查。本学期未开课的教师,通过教师现场演示方式检查。
2.所有课程教学原则上都必须采用智慧教育平台和现代教学工具教学,至少要实现课前扫码签到。
3.此次检查是学校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教育数字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学院检查完成后,学校将组成专家检查组对授课教师逐一检查指导。
4.按照学校要求,未使用智慧教育平台和现代教学工具的教师,教学评价不得评为良好及以上。
材料与物理学院
2022.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