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关于几起高校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教督局函﹝2020﹞5号)精神和学校《关于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全面排查工作的通知》(研究生院通字〔2021〕1号)的相关要求,为推动研究生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建立学位论文质量的长效防控机制,切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院将启动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全面排查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院长、教授委员会主任、书记分别担任组长的排查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具体负责学院排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1.工作小组
组长:沈宝龙、张德坤
组员:陈雷鸣、杨先清、陈正、郭立童、鞠治成、贾传磊、张俊廷、杨笑宇、卓婷婷、邢敏
2.监督小组
组长:刘建光
组员:纪承、唐军、许林敏、仇亮
二、排查范围
1.排查对象
2015年8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授予硕士学位的论文。
2.排查内容
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评阅、答辩和学位评定等过程规范性,撰写过程中是否存在环节缺失、过程不规范、疑似学术不端行为(如抄袭、买卖、代写、数据伪造等情况),重点关注没有科研项目支撑的学位论文、抽检存在问题学科的学位论文。
三、排查工作安排
1.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1月11日-14日)
成立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及时组织全体研究生导师认真学习《关于几起高校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教督局函〔2020〕5号)文件精神(附件1),强化研究生导师对排查工作的重视程度,全面启动排查工作。
2.全面排查,整改清理阶段(1月15日-3月19日)
(1)导师核查(1月15日-22日):各研究生导师对照排查范围及排查内容,对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逐一检查。主要核查学位论文有无科研项目支撑,撰写过程中是否存在环节缺失、过程不规范、疑似学术不端行为(如抄袭、买卖、代写、数据伪造等情况),填写《2015-2020年研究生学位论文排查工作核查表》(附件2),经本人签字后于1月22日17:00前报送至学院(材料楼B516)。
(2)学院排查(1月23日-3月12日):学院排查工作小组,对照学校下发的近5年硕士学位论文清单开展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排查工作。排查过程中应重点复核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评阅、答辩和学位评定等过程规范性,形成各环节的复核意见及各学位论文的排查结果,并填写《材料与物理学院2015-2020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全过程排查工作统计表》(附件3)。因特殊原因,无法联系到导师的研究生所撰写学位论文的排查工作,由工作小组统筹安排专人负责。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3月13日-3月18日)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材料与物理学院2015-2020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全过程排查工作统计表》进行复审,填写《材料与物理学院2015-2020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全过程排查工作总结报告》(附件4)。
材料与物理学院
2021.1.12
附件2:2015-2020年研究生学位论文排查工作核查表.xls
附件3:XX学院2015-2020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全过程排查工作统计表.xlsx
附件4:XX学院2015-2020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全过程排查工作总结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