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与物理学院关于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全面排查工作方案

发布者:杨笑宇发布时间:2021-01-13浏览次数:704

根据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关于几起高校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教督局函﹝2020﹞5号)精神和学校《关于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全面排查工作的通知》(研究生院通字〔2021〕1号)的相关要求,为推动研究生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建立学位论文质量的长效防控机制,切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院将启动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全面排查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院长、教授委员会主任、书记分别担任组长的排查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具体负责学院排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1.工作小组

组长:沈宝龙、张德坤

组员:陈雷鸣、杨先清、陈正、郭立童、鞠治成、贾传磊、张俊廷、杨笑宇、卓婷婷、邢敏

2.监督小组

组长:刘建光

组员:纪承、唐军、许林敏、仇亮

二、排查范围

1.排查对象

2015年8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授予硕士学位的论文。

2.排查内容

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评阅、答辩和学位评定等过程规范性,撰写过程中是否存在环节缺失、过程不规范、疑似学术不端行为(如抄袭、买卖、代写、数据伪造等情况),重点关注没有科研项目支撑的学位论文、抽检存在问题学科的学位论文。

三、排查工作安排

1.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1月11日-14日)

成立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及时组织全体研究生导师认真学习《关于几起高校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教督局函〔2020〕5号)文件精神(附件1),强化研究生导师对排查工作的重视程度,全面启动排查工作。

2.全面排查,整改清理阶段(1月15日-3月19日)

1)导师核查(1月15日-22日):各研究生导师对照排查范围及排查内容,对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逐一检查。主要核查学位论文有无科研项目支撑,撰写过程中是否存在环节缺失、过程不规范、疑似学术不端行为(如抄袭、买卖、代写、数据伪造等情况),填写《2015-2020年研究生学位论文排查工作核查表》(附件2),经本人签字后于1月22日17:00前报送至学院(材料楼B516)

2)学院排查(1月23日-3月12日):学院排查工作小组,对照学校下发的近5年硕士学位论文清单开展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排查工作。排查过程中应重点复核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评阅、答辩和学位评定等过程规范性,形成各环节的复核意见及各学位论文的排查结果,并填写《材料与物理学院2015-2020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全过程排查工作统计表》(附件3)。因特殊原因,无法联系到导师的研究生所撰写学位论文的排查工作,由工作小组统筹安排专人负责。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3月13日-3月18日)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材料与物理学院2015-2020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全过程排查工作统计表》进行复审,填写《材料与物理学院2015-2020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全过程排查工作总结报告》(附件4)。

  

  

  

                                         材料与物理学院

                                             2021.1.12

附件1:关于几起高校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pdf

附件2:2015-2020年研究生学位论文排查工作核查表.xls

附件3:XX学院2015-2020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全过程排查工作统计表.xlsx

附件4:XX学院2015-2020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全过程排查工作总结报告.docx